N通讯员 李荔 付严 本报记者 徐丰
本报讯 全家出游,把小狗寄养在宠物生活馆,小狗忽然死亡,让福州市民胡女士无法接受。10月25日,胡女士以每天30元的寄养费,将爱犬寄养在萌宠宠物生活馆内,然后全家出门旅游。
10月29日,胡女士突然接到宠物生活馆的电话,称她的狗生了重病,胡女士立即给宠物生活馆汇了870元医疗费,并嘱咐要尽力救治。胡女士没料到,第二天宠物生活馆打来电话通知她说狗死了。
旅游完回到福州后,胡女士找到了该宠物生活馆,要求宠物生活馆退回治疗费并赔偿她精神损失,但馆内工作人员回应,宠物寄养期间没有任何照顾不当之处,宠物生病后也已经尽力救治,所以宠物生活馆没有责任。
双方交涉无果之下,胡女士向工商投诉。经调解,店家同意退还治疗费870元。工商部门建议,宠物寄养前最好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在协议中要标明宠物的健康状况,以免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