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赵堂辉 本报记者 蔡学伟
本报讯 莆田的林先生11月2日上午在荔城西天尾南少林路“联邦手机店”购买手机,结账后得到一张抽奖券,于是就到抽奖处试运气,结果抽中了一等奖,并从商家处拿到了一部手机。
回家后,林先生发现这部手机已不是新机,里面早已储存了十多个电话,并且手机背面有明显的磨损痕迹。于是他回到手机店要求更换,却遭到拒绝,商家的理由竟是:没有规定奖品必须是新的。
荔城区工商局接到投诉后,发现林先生中奖的手机是回收的废品手机翻新的,指出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应当向购物者明示其所设奖的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兑奖方式等事项。鉴于抽奖时商家故意隐瞒了奖品信息,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商家给林先生更换一部价格为500元的新手机,并对商场的违规行为作出责令改正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