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天下/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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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1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与初二女友私奔 广东大学生获刑四年

 

广东韶关一男子阚(kàn)某大学本科毕业,而其认识的女友却还在读初二。未待她长发及腰,他与不满14周岁的她离家出走并多次发生性关系。女友家属报警后该男子被抓获,近日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阚某与龚某相识于2012年年底,当时龚某读初二,并告诉阚某她不满14周岁,但两人仍然交往并建立恋爱关系。今年年初,阚某带龚某到他家中,随后,两人离家出走。几天后,龚某带阚某回家与家人吃饭,吃饭过程中龚某家人明确告诉阚某,龚某只有13岁,还在读书,反对两人谈恋爱。吃完晚饭后,龚某又随阚某离家出走,与阚某一起生活。龚某的家属遂报警,警方将阚某抓获归案,阚某供述了多次与龚某发生性关系的犯罪事实。     (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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