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京华时报
为了能够老有所居、安享晚年,88岁的张女士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养子、养孙、养孙媳及曾孙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将养孙、养孙媳翻建的十间房屋中属于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子分给自己。前天记者获悉,经北京昌平法院调解,已被迫离家租房居住的张女士要回了三间房。
今年88岁的张女士诉称,她有一养子和一养女。养子育有一子,养孙已婚生子。1996年四五月份,张女士的养孙和养孙媳与她协商,将张女士所有的45.1平方米的三间正房拆掉,翻建成10间新房。2001年,养孙、养孙媳又加盖了4间房屋。在该村拆迁的事情确定后,养孙、养孙媳便找到张女士要求把将来拆迁安置的房屋写成养孙的名字,拆迁款也全部由养孙来支配。张女士不同意,养孙便威逼她同意其无理要求。2011年4月张女士被迫另行租房居住。
张女士认为,养孙养孙媳一再违反承诺、剥夺自己房屋的合法份额,于是特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