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吴臻 通讯员 程敏琴
本报讯 11日下午4时30分许,福州警方在三县洲大桥下的师大附小开展交通整治时,看到一辆车号为闽ABA185的面包车从桥下驶过,好几个小孩子将头探出窗外,但车上没有校车的相关标识。民警随后将车拦下检查,发现车内一共有16名孩子,包括司机共17人,而车辆核载人数为9人。
司机翁某称,这部车是福建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的,自己负责开车,每月向每名学生收取200元至280元不等的接送费,早晚各一次。警方核实,翁某虽有A2驾驶证,但并未向运管、交警部门备案,他本人也没有校车驾驶资格,同样该车也不符合校车标准。
因“未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该车所属的省家政公司被处罚1万元并暂扣车辆;同时驾驶员翁某不具有校车驾驶资格,并且“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也被罚款200元,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