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6版:社会/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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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POS机10月 被索500元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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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1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租用POS机10月 被索500元折旧费

 

N见习记者 陈恭璋

本报讯 今年1月份,在福州开店的王小姐向福建通欣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通欣恒公司)租用一台POS机,当即缴纳了1500元押金。今年10月份,王小姐将POS机退还给该公司时,公司仅愿意退1000元,声称剩余的500元是折旧费,不能退。前日,通欣恒公司人员解释,是业务员没说清楚,王小姐可以到公司取回全部押金。

王小姐说,年初,她在国货东路附近开了一家内衣店,因业务需要,她就向通欣恒公司一业务员租了一台POS机。当时,除了缴纳300元的全年通讯费外,她还缴纳了1500元押金,业务员说,等退还POS机后押金将全部退还。

10月份,因店铺关闭,她就找到该公司将POS机子退还并要求退还1500元的押金。谁想,公司只愿意退还1000元,剩余500元则是折旧费。王小姐说,最初租机子时根本没提折旧费,现在怎么又要收取?况且10个月折旧费就要500元,这也太贵了。

上周,记者与王小姐来到该公司位于大名城内的办公地点。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采访。前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解释,公司有要求,商铺要租用POS机,必须要租用三年。可能是有些业务员为了增加业绩,没有和商铺说清楚,让店家没有了解该规定,这才出现误解。

同时,该工作人员说,上周公司负责人不在,现在已经回来了,王小姐可以再次前往公司退还机子,公司将会全部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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