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4版:财道/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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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城镇居民收入35年增75倍
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55.2元,列全国第7
 

N本报记者 杨阳

本报讯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报告称,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1978年增长71倍。记者昨天从省统计局获悉,我省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1978年增长近75倍,超过全国平均增速,且年收入总数位居全国第七。

闽增速超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报告,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1978年增长71倍,年均增长13.4%,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增长58倍。

而记者从福建省统计局获悉,1978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1元,而到2012年这一数据为28055元,35年来共计增长约75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今年我省经济总量有望超2万亿元

除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外,我省35年来的经济总量增速更是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35年来,我国经济总量增长了142倍,而福建省35年来的经济总量则增长了296倍。根据省统计局的数据,1978年我省的地区生产总值为66.37亿元,而2012年则大幅增长到了19701.78亿元。

而今年以来,我省经济总量的增速依然高速,前三季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1.3%,预计今年将超2万亿元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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