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日前报道,去年3月,台中21岁陈姓大学生在网络遇到未满14岁的援交女,两人相约性交易后,少女见陈长得不差,不但没有开口要钱,交往期间还自拍裸照相赠,表达爱意,反被陈男当作威胁、恐吓取财的工具。
少女报警处理,付款前警方逮捕陈某。法官一审重判陈某4年8个月,台中高分院日前审酌陈已赔偿80万元新台币,改判2年徒刑、缓刑4年,提供义务劳务210小时。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