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601788)因“8·16事件”涉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于2013年8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11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款共计5.23亿元,四人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
经查明,“光大证券在进行ETF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份股,实际成交72.7亿元”为内幕信息。光大证券前总裁徐浩明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光大证券投资部前总经理杨赤忠、光大证券计财部前总经理沈诗光、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前总经理杨剑波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人均被列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梅键的信息误导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
证监会决定,没收光大证券ETF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3070806.63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没收光大证券股指期货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4143471.45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上述两项罚没款共计523285668.48元。(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