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云林
本报讯 日前,莆田仙游县工商局鲤城工商所联同县烟草专卖局对鲤城街道公园南路江某经营的鲤城忠汕食杂便利店进行检查,经查明,江某收购社会上个人零散的香烟进行销售,其中,中华(软)香烟共8包,总货值560元。至被查时,尚未售出,也无获利。该品牌香烟经县烟草专卖局鉴别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
11月18日,该所对江某送达仙游县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其未售出的商标侵权的中华(软)香烟8包,并处以罚款1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