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莆田荔城区检察院获悉,一男子余某在晚间交会车时因开远光灯妨碍来车引发争吵,其被对方打中后脑勺后,还手致人轻伤获罪。近日,余某赔偿5万元后,一审被判定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见习记者谢丹通讯员黄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