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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昨日上午在北京市高院二审开庭。公诉方与辩护人都出具了新证据,法庭再度播放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该案将择日宣判。
韩磊坚称不知摔的是孩子
今年9月25日,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韩磊死刑,法院同时裁定,准许受害人家属撤回此前对韩磊提出的总计273万余元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时隔近两个月,被带进法庭的韩磊比一审时消瘦了些,精神状态也不是很好。和一审一样,被带进时,韩磊一直望着旁听席上的朋友,并点头示意。
同一审一样,韩磊仍坚称自己“不知道那是一个孩子”,“整件事是由纠纷引起的,我自己根本没有杀人动机。”他说,在争执过程中,他根本没注意到车里的是个孩子。
二审现场,辩护律师和公诉机关都提供了新的物证、人证。庭审现场,公诉机关再次播放了事发当时的监控录像,可以看到,婴儿车里孩子清晰可见。公诉人认为,超市购物车的样式不具有普遍性,购物车与婴儿车在外形、功能上都不同。
韩磊辩护人则就此录像制作了详细的时间分解进程图,图表显示,韩磊从与李女士撕扯到摔孩子,整个过程约10秒,而摔孩子的过程持续了1秒,所以其认为韩磊没时间去分辨被摔对象的说法可信。
目击者证言听他提过“孩子”
昨日,公诉方新提交了当天目击者的两份证言,其中显示,韩磊在摔孩子的时候,口中明确提到“什么孩子不孩子”等字样,有一名目击者上前劝架,还被韩磊以身上有刀威胁。韩磊辩说,自己并没有说这句话,可以和证人一起做测谎来证明自己。韩磊表示,目击证人偏向、同情受害人,可能做出与事实不相符的证言。
韩磊表示,他当时没有提及任何关于孩子的字眼,他愿意接受测谎来证明自己的说法。庭审结束后,韩磊向旁听席上被害人家属高喊:“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