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谢丹 通讯员 李剑群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仙游县检察院获悉,今年1月27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蔡某伙同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开车来到仙游县枫亭街山海珍品行商店,见商店服务员林某独自一人看店,蔡某遂邀请林某一起吃晚饭,并表示可以帮林某向老板告假提前下班,饭后再将林某送回家。因蔡某是该店的老主顾,又见蔡某真的打电话替自己跟老板告了假,为了提早下班搭顺风车回家,林某便关了店门跟随蔡某等人离开。
吃完饭后,蔡某不顾林某要回家的请求,将轿车开到郊尾地段一个村庄找朋友喝酒,席间蔡某多次向林某劝酒,林某便喝多了。饭后,蔡某开车送林某回家,坐在后座的蔡某某也喝多了,他见林某醉酒且无力反抗,于是便让蔡某将车开慢点,后脱下林某的衣服,强行与林某发生性关系。蔡某某实施奸淫后,蔡某停下车,又在轿车后座对林某实施了奸淫。之后,两人将林某送到枫亭镇滨海大道地段时,遇到久等女友的林某男友,遭到质问,两人便开车逃离。林某男友见女友已然昏厥,遂将林某送医并报警。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蔡某与蔡某某本欲将此事私了,后发现警方已经介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便潜逃在园庄镇的一个养鸡场打工,直至9月10日被抓捕归案。近日,仙游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但另一犯罪嫌疑人蔡某仍在潜逃,尚未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