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思玲
本报讯 18日,福州宋先生乘坐闽AT5017出租车前往梅峰支路,途中他去ATM机取钱,应的哥的要求,留下100元钱作为押金。大约2分钟后,他取完钱回来,却发现这辆出租车不见了。郁闷的宋先生向交通执法部门投诉此事。
昨日,福州交通执法支队台江大队表示,的哥的行为属于载客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将被罚款1000元。
两分钟后回来的士就跑了
18日中午12点10分左右,宋先生在六一路湖东路交叉口,坐上了一辆车牌号为闽AT5017的出租车,前往梅峰支路。
当车子开到梅峰支路和二环路交界处时,宋先生想起身上好像没有带多少钱,应该取钱了,所以就让的哥靠边停车,然后和的哥说“师傅,你等我一会儿,我去取钱,马上回来”。
的哥同意了,但却要求宋先生先付车费,否则宋先生跑了怎么办。就在这时,的哥提出要不先给点押金。
宋先生把身上掏了遍,没有零钱,于是递给的哥100元作为押金,随后下车走向了约20米外的ATM机。
“车呢?车呢?等我的那辆出租车呢?”约2分钟后,宋先生取完钱,他却发现说好了要等他的出租车不见了。他找了一大圈,都没有看到那辆出租车。之后,宋先生向福州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投诉。
的哥解释:当时有病人上车
昨日,交通执法支队台江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执法人员已向当事的哥了解过此事。的哥说,在等待过程中,突然另外一个客人打开车门上车,说自己生病了,要马上去医院,不让上车就投诉。的哥只好先送他去医院,之后马上回到原地,但宋先生已经走了。
对于的哥的说法,宋先生并不以为然,他认为,的哥如果真是要送病人,可以和他打个招呼,ATM机距离车子才20米,的哥可走上前告诉他,甚至大喊一声,他都可以听见。
该负责人表示,的哥为自己没有等待乘客找到了理由,但却无法提供任何证明。的哥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福州出租车管理办法,属于载客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将被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