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新华社
近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当地党政机关拒不执行法院已生效判决,累积债务金额超过18.5亿元,严重侵犯了债权人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湛江市各级党政机关仍有764件负债案件未执行到位,累积欠债超过18.5亿元。通过查阅相关案件的公开判决,记者发现,除市政设施建设外,湛江党政机关赊账的“大头”缘起于兴建楼堂馆所。
位于湛江市体育南路的湛江市司法局办公大楼,1999年立项建设。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大楼造价1900多万元,尚欠工程款291万多元及利息。因工程款拖欠等原因,项目“烂尾”。2011年,财政追加投资建成使用。
湛江市霞山区民政局下属企业向霞山区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借款215万元购买豪华大客车,至今仍欠100多万元的本金和利息。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东海加油站签订协议,在该加油站购油,累计拖欠油费38万多元。
湛江市这些生效判决的欠账,最长的已经欠了20多年,有些债权单位已经解散,有的债权人从黑发等到了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