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重庆晚报
姑奶奶的孙女李丽嫁给了张家三兄弟的父亲,叫了40多年的表妹成了后妈。为争遗产,三兄弟告上法庭求判婚姻无效。前日,记者从重庆江北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认定李丽与表叔(张家三兄弟的父亲)不属于三代以内血亲结婚,该婚姻有效。
侄女嫁八旬表叔
62岁的张龙实在不能理解,自己叫了40多年的表妹李丽,怎么突然变成了后妈?
原来,张龙的爷爷张强与李丽的奶奶张珍是亲姐弟,也就是说李丽是张龙姑奶奶的孙女,和他是同一辈人。然而,去年4月,44岁的李丽却与她父亲李军的同辈、张龙80多岁的父亲张华领了结婚证,成了张龙的后妈。
今年1月,张龙的父亲去世,留下了农转非人口住房安置费、搬迁补助费等共计20余万元遗产。因为这笔钱的分割问题,李丽与张家三兄弟产生矛盾。1个月后,张龙和两个弟弟一起将李丽告上法庭。
拿家谱证明是近亲
为了证明李丽与父亲是近亲关系,张家三兄弟向法庭出示了常住人口登记卡、派出所证明及家谱等证据,来证明张家三兄弟的爷爷与李丽的奶奶是姐弟关系,两人结婚不符合法律规定。
李丽的代理人表示,仅凭家谱上的记载,不能证明李丽和张华的旁系血亲关系。而且,家谱上记载的人名并不是张华,而是张青松。因为不能确定张青松就是张华,所以,无法确认家谱上记载的亲属关系,是否就是本案中涉及的当事人。同时,李丽与张华的婚姻经民政部门确认,合法有效。而且,从李丽与张华有直系血缘关系开始算起,到她这一代已经是第四代,所以不违反国家关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规定。
法院:属四代血亲
法院审理认为,李丽的奶奶和张华的父亲,都是张宇和妻子刘氏所生,张宇夫妇就是李丽和张华的同源直系血亲。按照旁系血亲代数的计算方法,从李丽开始往上数至张宇,计四代;从张宇开始往下数至张华,计三代。根据司法实践,两边代数不同的,取代数大的一边为旁系血亲的代数。因此,李丽与张华应该属于四代旁系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