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天府早报
22日下午,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研究生陈佳(化名)抢劫案,判处被告人陈佳有期徒刑2年零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今年6月,陈佳半夜抢劫超市,却在抢劫后留下地址;没等到警察,他主动到派出所自首。归案后,陈佳表示,作案是为摆脱父母如影随形的监视。
陈佳是成都某高校在读研究生,他又高又帅,家境殷实。6月23日凌晨,陈佳手持美工刀来到成都青羊区一家24小时营业的超市,抢劫到800元零钞和几条香烟(鉴定总价值为719元),抢劫后几小时主动投案自首。
在庭审过程中,陈佳表示,父母曾骂自己“神经病”“变态”,并告知周遭朋友,导致他没有朋友。他曾试图用合法的方式摆脱父母,2012年曾报警说自己被监视,也曾和导师沟通过,希望能骗父母说自己已经休学。陈佳认为,通过这些行为,他和父母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陈佳在派出所首次供述抢劫的原因是“嫖娼缺钱”,但在随后的调查过程中翻供,并在庭上表示当初抢劫超市“只想入狱摆脱父母,无伤人意图”。他称之前不实供述的原因是想“让抢劫听起来更合理”。
据之前媒体报道,因陈佳长得很帅,抢劫超市时,被劫者王女士曾表示愿意借钱给他以解燃眉之急,但被他拒绝。庭审结束时王女士还上前拥抱陈佳,并对没能帮上他表示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