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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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身残博士“找工难”咋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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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言获罪?
夸大“坏老太”无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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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11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夸大“坏老太”无益社会

 

背景:四川达州市“三儿童扶摔倒老太被诬陷”一事仍在发酵,“讹人”老妇蒋光容面对媒体仍坚称自己是被小孩撞倒,觉得自己被冤枉,为自证清白赌咒,“如果我说了假话骗人,我全家死绝”。面对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老人一家表示不服,将申请复议。(相关报道见本报今日A18版)

观点1靠赌咒救不了社会道德

此事值得关注的地方是,板子终于不再打在救人者或者做好事的人头上,讹人一方也必须承担风险,这才是一种公平的氛围。

老太太可以表示不服,要申请复议,甚至赌咒,这都是她的权利。如果她能够拿到足够的证据证明确实是三个孩子撞倒她,我们同样也可以支持她。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没有倾向性,不靠赌咒,靠事实、证据来堆积的公平氛围。这个氛围需要用严肃的法制来塑造,做好事的要鼓励,趁火打劫讹诈的和肇事的都要处罚。    (傅万夫)

观点2“坏老太”不妨碍帮助人

倒地的老人很多,即便当真“讹人”,恐怕也是少数,能否因为一个“坏老太”就拒绝救助所有亟待帮助的良善老人?法治和技术都在进步,可以证明清白的工具与制度越来越多,即便天下充斥着隔三岔五的“坏老太”,对于起码的道德责任而言,打个120或者“见义智为”总好过不管不问吧?任何道德行为总是有成本的,就像你救人可能会错过一场流星雨,甚至错失一次大奖一样,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伸手相助。

一个“坏老太”,又能怎样呢?它是概率上的寻常事,更是人世间最真实的图景。值得警惕的是,我们在“坏老太”事件上的热情,哪里来的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哪里来的放大“坏老太”效应的释然?放大“坏老太”之害,绝不是这个社会之福。    (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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