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网记者 高欣
海都网讯 近期,全国各地开始降温,福州也有不少市民用起电热毯。记者了解到,从2008年起,国家相关规定明确指出,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所有电热毯的安全使用年限为6年。但不少市民对此并不知情,并表示“能用就一直用呗”。
近日,福州一网友发微博称,“昨晚翻出以前的电热毯,刚插上电没多久就感觉热得烫人,温度也不正常。”该网友告诉记者,这条电热毯是四年前买的,头两年有用,后来再没用过,就叠起来放在袋子里。
记者从质检部门了解到,从2008年12月1日起,国家开始实施《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明确规定电热毯的安全使用年限为6年(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超过使用年限不能再使用。记者致电国内某知名电热毯品牌的客服后了解到,电热毯使用一段时间后,其内部电线的保护层会逐渐开裂,绝缘性能会受到影响,极易引发事故。
此外,一名业内人士提醒,“电热毯不能折叠存放,容易使电线保护层开裂。用电热毯的时间也不宜过长,预热时间最长不要超过一个小时,睡觉时一定要关闭开关拔掉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