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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1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伪造欠条打假官司 想骗执行款
云霄一女子欠700万,部分债主为多分钱想此办法,均被起诉,为漳州首例涉虚假诉讼案件
 

N本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惠卿岳 平伟凌

本报讯 欠了700多万元,漳州云霄人黄某却只有一处房产,严重资不抵债。几个债主为了多分一些钱,指使黄某一起伪造欠条,提起诉讼,黄某则帮忙作伪证,误导法院出具调解书,涉案金额近百万元。

11月22日,经云霄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云霄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将择日宣判。检察官分析,几个债主的行为涉嫌妨害作证罪,而黄某的行为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

这是漳州市首例涉及虚假诉讼的刑事案件。

据了解,黄某负债700多万元,丈夫因此与她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共同出资买的房产归黄某所有,所有债权债务也由黄某承担。

其中,黄某向吴某伟借款38.5万元,并由吴某生担保。2011年年底,吴某生与黄某串通,伪造一张黄某向吴某伟借款65万元的借条。而吴某伟明知借条是伪造的,仍以38.5万元和65万元的两张借条向云霄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终,这导致云霄县法院做出错误的民事调解书。

另外,黄某的公公严某曾出资帮他们买房,为了弥补损失,双方伪造了一张30万元的借条。2012年8月22日,严某以该借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同样导致法院据此做出错误的民事调解书。

严某和吴某伟向云霄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黄某的房产,三次拍卖均流拍。之后,其他债权人获悉此事,到检察院举报。

经查,在明知黄某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吴某生、吴某伟、严某为多分得房屋拍卖款,与黄某恶意串通,伪造借条,虚涨借款金额,并指使黄某作伪证,骗取法院民事调解书,涉案金额近百万元。

本案中,黄某、吴某生、吴某伟、严某在民事诉讼中,明知其行为会误导法官做出错误的裁判,仍相互串通伪造证据,虚涨借款金额,骗取法院民事调解书,且申请强制执行,使诉讼标的进入执行阶段。

其中,吴某生、吴某伟、严某均指使黄某伪造证据,配合作虚假陈述,骗取法院做出错误的民事调解书,涉嫌妨害作证罪。黄某受人指使,多次帮助伪造证据,提供虚假陈述,致使法院做出多份错误民事调解书,情节严重,且诉讼标的进入强制措施执行阶段,其行为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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