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9版:城事/综合
3上一版  下一版4
 
高山种出“金豆豆”
严禁下达罚没款指标
“姐姐你太美了,我情不自禁”
2岁男孩贪玩被困试衣间
药店遭窃 小偷竟是高材生
福州民房着火 消防火海“取弹”
银行:假钞并非ATM所取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1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禁下达罚没款指标
我省公安出台“九个严禁”
 

N本报记者 张志宏 实习生 郭丽娟

本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福建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福建公安机关“九个严禁”》,违者一律从严从速查处。“九个严禁”是福建省公安厅在公安部“三项纪律”的基础上,结合队伍现状和实际制定出台的。

“九个严禁”主要包括:严禁在警务工作中弄虚作假;严禁在网上发表传播不正当的言论;严禁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和警务秘密;严禁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担保和融资活动;严禁部门警种擅自下达业务指标或考评排名;严禁下达罚没款指标或变相与考评考核挂钩;严禁在证照办理中推诿拖延、附加条件、刁难群众;严禁安排或默许协辅警承担应当由民警负责的执法工作;严禁在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中接受相关人员的礼品宴请和娱乐活动。

福建省公安厅要求,对涉及“九个严禁”投诉的,一律从严从速查处;对违反严禁行为的,按照有关《条例》、《条令》等规定,对责任人员予以停止执行职务或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