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郑云林 本报记者 蔡学伟
本报讯 近日,仙游县工商局郊尾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该镇三和街黄某经营的“郊尾果华贸易有限公司”巡查时,发现黄某在店门口发布的广告,使用引用语不真实、不准确、未标明出处等不科学的绝对化语言,执法人员当即对此事进行调查。
经查明,黄某从7月12日起在店门口旁的324国道电线杆上悬挂发布标识有“某电动车,十强企业第一名”等字样的广告牌3块,并于8月10日起在该街开始发布标识有“某电动车,电池换购,全市最低价468元”等字样的广告牌4块用于宣传。
昨日上午,郊尾工商所对黄某送达处罚书,责令黄某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