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周赞马
本报讯 厦门一名猥亵并掐死夜行女子的罪犯,昨日被执行死刑。
今年26岁的游淼泉,是漳州人,原本在厦门一公司打工。去年4月4日凌晨,游淼泉回家途中经过一巷子时,遇到了独自行走的女子朱某,心生歹念。游淼泉抓住朱某,用力掐住她的脖子,直到其被掐晕,游淼泉将其拖到巷子一隐蔽处,对其猥亵。因朱某感觉到下身疼痛,苏醒过来后激烈反抗。游淼泉情急之下用嘴咬掉朱某的乳头,咬伤她手臂等部位,并掐住朱某的脖子直至朱某不能动弹。
随后,游淼泉继续摸弄朱某的身体,看到朱某没有反应,游淼泉才觉得朱某已死去,于是他将下身赤裸的朱某拖至旁边一处巷子,然后逃离现场,顺手拿走朱某一部价值1500多元的手机。当日下午,朱某的遗体被附近群众发现。案发两天后,游淼泉在漳州被警方抓获。
去年12月份,厦门市中院判决,游淼泉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法院判处游淼泉赔偿朱某家属2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