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吴臻 通讯员 临江综
本报讯 “我有警方开具的报警回执单,怎么还被罚呢?”昨日上午,来榕办事的小张面对民警开具的处罚一脸纳闷。
昨日上午9点左右,临江派出所民警巡逻到仓山六一南路时,发现一部白色小车违法停靠在路边,且仅有车头安装了车牌。“我们过去时,司机正坐在车上等人。”民警说。司机姓张,四川人,他告诉民警车牌在南昌被盗了,还拿出一张南昌公安机关开具的报警回执报告单。
只是这张报警回执单上的日期是2013年6月24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接到报警单10日内,应当前往当地车辆管理部门补办车牌。
民警问:“为什么不去补办车牌呢?”小张说:“不是有报警回执单吗?”
民警说,小张其实是知道车牌丢失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办车牌的,但他没想到没有及时补办车牌的后果。目前,小张因上道路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被罚20元,扣12分,扣留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