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首都机场7·20爆炸案”29日9时在北京市第三中院二审宣判,该院终审裁定,驳回冀中星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10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冀中星有期徒刑六年。一审宣判后,冀中星以其系过失引发爆炸,原判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且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新华 法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