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5版:天下/财经·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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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1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石化市值一周蒸发300亿
A股H股齐跌;“11·22”事故未涉及虚假陈述,股民损失难索赔
 

N新华网

距离11月22日发生的中国石化青岛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已过去一周时间,但这一重大安全事故在资本市场的影响仍在发酵,中国石化股价在A股市场和港股市场一周来持续走低,总市值已经缩水300亿元人民币左右。股民成了最受伤的人。

两个交易日A股大跌6.5%

就在“11·22”重大事故发生前的近一个月,中国石化股价一度持续上涨,其A股股价从10月28日最低的每股4.24元,上涨到11月22日当天收盘时的每股5.05元,涨幅接近20%。其H股股价也应声上涨。

但从11月22日事故发生开始,中国石化股价迅速回落,本周前两个交易日,中石化A股股价累计大跌6.5%,这对于一家总市值排名A股市场前五位的超级蓝筹股来说,较为罕见。

一周以来,其A股和H股的总市值已经蒸发300亿元人民币左右,尽管在连续下跌后股价有企稳迹象,但不少机构投资者毅然选择用脚投票。

多位行业研究员对记者表示,中石化股价下跌,主要是由于投资者担心企业会因为安全事故受到相关处罚,另外,未来管理和监管部门或将要求石油化工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这对上市公司来说可能会影响利润。

有行政处罚股民才能索赔

从事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华分析说,虽然“11·22”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但是相关上市公司并未涉及在信息披露中虚假陈述等问题,因而不会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行政处罚,所以上市公司基本上不会面临向投资者赔偿的问题。

刘国华表示,投资者要想向相关上市公司索赔,必须要有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作为前提条件,但有了行政处罚,投资者往往还是难以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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