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志宏 通讯员 岳峰综
本报讯“我被一名出租车司机抢劫了。”前日晚上9时许,福州岳峰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却发现报警的女子张某正和的哥杨师傅打嘴仗,而杨师傅的手上还留有牙印。杨师傅告诉民警,这是被张某咬的。见此情景,民警将两人都带回派出所。
原来,当天晚上8时50分许,张某乘坐杨师傅的出租车到长乐北路。当的士行驶到长乐北路与福新路交叉口时,红灯亮起,张某提出在此下车,杨师傅拒绝了:“这里是马路中间,不能下车,过了十字路口再说。”
绿灯亮起后,杨师傅驶过路口,停在路边,此时计价器跳了几角钱,按照四舍五入规定,张某应多付一元车费。张某觉得吃亏了,拒绝多付一元,杨师傅不让她离去,张某竟然将一张一元人民币撕成两半后扔给杨师傅,引发了纠纷。此后张某将杨师傅的手咬伤,还谎称被抢劫。
民警对张某损毁人民币、报假警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张某低头认错,而杨师傅也原谅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