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男子因生活窘迫欲轻生,却欲拉数人“垫背”,试图抢翻公共客车制造车祸。近日,林某良被建阳市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林某良今年42岁,一家都是低保户。他平常靠种地和打小工勉强维持生计,经常酗酒。2013年8月29日傍晚6时许,林某良酗酒后想轻生,又愤恨多年来遭受的白眼,于是决定拉一些人“垫背”。
他上了一辆中巴。当车行至麻沙镇江坝路段弯道时,他突然从座位上猛冲至车头,双手拽住方向盘猛烈扭动,中巴在公路上摇摆,司机紧急刹车。林某良被乘客拉开,满载19人的客车才未发生车毁人亡事故。林某良随即被扭送至公安局。(江方方 苏国仲 蔡绍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