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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财政供养人员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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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2)
严控财政供养人员总量
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关键词:科技体制改革

建设6·18虚拟研究院

1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的平台作用,提高市场化办会水平,建设6·18虚拟研究院,形成项目、技术、资本、人才与产业对接的长效机制。构建创新驱动的新机制,进一步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强化科研市场导向,以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组织项目攻关,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完善政府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共性技术开发的支持机制。建立科技成果竞价机制,发展技术市场,培育发展科技服务业,完善科技服务体系。

创建高水平、有特色的国家级、国家地方联合和省级科技创新开放式平台,推动建立高效、灵活的企业化、市场化运行机制。开展科技成果收益权和处置权改革试点,扩大科研单位成果处置自主权,提高职务发明人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创新科技评价奖励制度,从以论文、著作和获奖为主,转变为以成果应用和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为核心。引进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群,形成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发展的机制。

关键词:宏观调节

完善经济运行综合分析和预测预警机制

13.健全宏观调节体系。完善经济运行综合分析和预测预警机制,以全省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综合运用财政、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促进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

关键词:机构改革

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14.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推进政企、政事、政社、政资分开,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重点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出版和广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公务员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内贸和外经贸、涉农、教育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和职能,推进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建设。

理顺各级各部门职责关系。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完善机关内部事务管理机制,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理顺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公共资源交易、不动产登记等职责配置,分别由一个部门统一承担。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培训中心(学校、学院)、信息中心、机关服务等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推动非教育部门与所办院校脱钩。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实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结合实际逐步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质监、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完善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关键词:行政审批

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

1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最大限度减少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认定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最大限度减少达标、评比、评估和检查活动。建立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工作机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进一步提高效率。创新政府服务方式,建设“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将省、市、县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并实施即时电子监察。

完善投资管理体制。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修订保留的企业投资核准目录,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减少企业投资前置条件,强化对企业投资的审批服务和后续监管。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加快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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