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建筑垃圾运输资质核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筑垃圾单车运输卡核准3个事项的审批权正式下放给各区(管委会)执法局,市局不再行使以上审批权。日前,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出通知,就建筑垃圾运输资质核准等城市管理审批职责变更作出部署。
据介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决定把原市局负责的所有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权限下放给各区(管委会)执法局。今后,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申报全面放开,即不限国有或私有运输单位,具备《莆田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就可申报资质。《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证书》、《建筑垃圾处置证》、《建筑垃圾单车运输卡》的样式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统一设计、制定,由各区(管委会)执法局自行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后核发。以上事项的审批由各区(管委会)渣土办统一收件,分办审批,统一发证,各区(管委会)执法局配合所在地渣土办开展建筑垃圾处置有关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