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第一财经日报 京华时报
长达8年的维生素C国际诉讼案,终审以4家中国被告公司3家庭外和解、1家公司败诉收场。
记者前日获悉,当地时间11月26日,美国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做出终审裁决,判定被告中国华北制药集团(下称“华药集团”)下属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下称“维尔康”)在美国维C反垄断案中败诉,赔偿原告Ranis公司1.53亿美元(约合9.34亿元人民币)。
在此之前,同样作为被告的石家庄制药集团维生药业、江苏江山制药及东北制药三家公司已经选择和解,向原告支付了约3400万美元的和解赔偿金。
前晚,华北制药对此事作出回应,称目前已得到所聘请的美国律师的口头通知,但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正式判决文件,在收到正式判决文件后,公司将启动上诉程序。
□数字
天价赔偿额是净利润的52倍
上市公司华北制药是华药集团最大的控股子公司。华北制药年报显示,2012年净利润为1779.72万元,同比增长-87.15%。以此计算,约9.34亿元的天价赔偿额,是上市公司2012年全年净利润的52倍多。
我国维C产能过剩逾60%
作为全球最大的维C生产国,保守估计,目前我国年产能20万吨,而全球需求量仅为12万吨,产能过剩超出60%。
□背景
我国企业首例国际反垄断案
早在2005年,包括维尔康在内的4家中国最大维C生产企业先后收到了美国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传票,原告方美国Ranis公司和AnimalScienceProductsInc公司控诉维尔康等企业操纵维C市场价格。
在当时公开的资料中,两家美国公司认为,自2001年下半年以来,维尔康等中国维C商通过减少供给量来操控美国当地市场,致使维C价格自2.5美元/公斤大幅攀升至15美元/公斤,使两者遭受数千万美元的损失。
此案一出,随即引发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与当时中国多行业处于产业价值链低端频频被诉反倾销不同,四家维C企业因“高价”,遭遇我国企业第一例国际反垄断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