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陈恭璋 本报记者 张超晖 通讯员 鼓交巡 文/图
本报讯 昨日下午1点10分左右,福州乌山路大洋晶典百货前,一辆银色小车撞倒路中护栏,护栏倒下后殃及对向车道的红色小车。随即,银色小车撤离现场,红色小车司机认为其逃逸。
昨日下午1点20分左右,记者赶到现场看到,乌山路由西往东方向车道停着一辆红色小车,该车旁的路中护栏已经倒下一截,护栏上的植物散落一地。看到记者到场,红色小车司机解释,护栏是对向车道一辆银色小车撞的,而她当时恰巧路过被护栏压到,但事发后,肇事小车已经逃逸了。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福州鼓楼交巡警大队民警。警方介绍,经调查银色小车没有逃逸,而是撤离到前方不远处。该司机的解释是,事发时该路段车流量比较大,担心事故添堵就撤离到不远处。
对此,民警表示,目前福州正实行小事故快速撤离,但快撤的一个条件是仅造成车辆损失。而该起事故中,小车撞坏护栏,牵涉到车辆以外的第三方,必须等待民警到场处理;同时,小事故要撤离,双方司机必须完成必要程序,比如下车拍照取证。因此,银色小车的做法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