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小芳 通讯员 沈荔娟
本报讯 为收取好处,一国土资源所所长包庇两违。近日,经过莆田市检察院的侦查起诉,目前该官员已被判刑。
据悉,曾某云原为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荔城分局镇海国土资源所所长。2007年至2011年下半年期间,其为镇海街道多个村的村民在违章建房屋、花圃、厂房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先后多次非法收受辖区内村民及其他请托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2.75万元。当前,曾某云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