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方晨
本报讯 家住莆田荔城区的俞先生,在荔城区拱辰赤溪的“阳光宝贝”婴幼儿用品店,花费78元购买了3盒“南方食品”牌营养配方米粉糊。11月23日,俞先生拆封最后一盒冲泡时,发现竟漂浮着一张塑料纸。俞先生找商家理论,但商家建议其找厂家处理,不愿承担相关责任。
多次协商无果后,俞先生向荔城工商局求助。11月29日,该局工作人员在查看了购物凭证及塑料纸片后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若属于生产者或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销售者有权追偿。经调解,商家向俞先生赔偿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