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6版:财道/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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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比特币非流通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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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4 2013年12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央行:比特币非流通货币
五部委发文警示比特币风险,同时明确表示,民众拥有参与比特币交易的自由
 

N综合新华社电

本报讯 昨日,央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称不承认比特币货币地位,金融机构不得从事比特币相关业务;但民众拥有买卖比特币的自由,比特币交易网站将纳入监管。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今后,人民银行将基于自身职责,继续密切关注比特币的动向和相关风险。

□市场反应

比特币暴跌30%后回升

本报讯昨日,受央行等五部委下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影响,中国最大的比特币交易网站——比特币中国市场交易价格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内大跌30%,最低跌至5560元,随后拉升至6200元,较昨日高点的6900元,下跌11%。

业内人士认为,央行《通知》虽然不承认比特币的货币地位,但将比特币定义为虚拟物品,明确民众可以自由交易比特币,并且将把交易网站纳入监管。这一表态表明央行“间接”承认比特币合法,可以自由交易,对于市场来说是长期利好。

□名词解释

什么是比特币?

比特币是基于一套复杂的密码编码,通过更加复杂的计算机运算产生的虚拟货币。任何人下载专门的比特币软件后,都可以参与“生产”。

通过比特币软件,可以把无数电脑的计算通过互联网连到一起,形成十分强大的数据运算网络,运算这套密码编码。运算完后,参与运算的电脑账户就能累积到比特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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