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检察院反贪局接匿名举报,反映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于某等人涉嫌受贿的问题。经查,7名涉案人员从该公司物资部门与采购部门的部长、副部长、主管直到业务员,每个人均利用手中的职权收受业务单位好处费。日前,北京石景山区检察院通报了国有大型企业——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职务犯罪窝串案。
据了解,涉案人员中,采购部部长于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40多万元,绝大部分用于包养小姐和个人挥霍。
办案检察官陈安杨介绍,于某是“裸官”,妻子孩子全在国外。于某受贿的300多万元中的绝大部分,都用于到歌厅等娱乐场所找小姐消费掉了。于某极其喜欢去歌厅等场所。第一次遇到陪酒女曹某,便开始私下来往,相处一年半,曹某称自己在老家想买房子,于某当即给她几十万元。两人分手后,于某又结识陪酒女孙某某,除了给孙某某在老家买房子的钱,于某还为其购买首饰、手表、电脑等物品。于某供认,在这两个女人身上,两年的时间内他至少花掉100多万元。
(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