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阳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了解到,11月份福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3.6%,同比涨幅较上月缩小0.2个百分点,而全国11月CPI同比上涨3%。
据了解,10月份我省城市CPI上涨3.8%,农村CPI上涨3.1%。全省消费品价格上涨3.5%,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7%。进入统计的八大类消费项目呈现“六升二降”趋势,其中食品类涨幅最大,同比上涨6.4%、衣着类上涨5.5%、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0.1%、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0.9%、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4.6%、居住类上涨2.7%;烟酒及用品类下降0.9%、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