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林智 通讯员 陈玲玲 蔡春明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莆田仙游县法院获悉,罪犯张某由于盗窃金额高达十几万,被仙游县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
据了解,湖北人张某居住在仙游县榜头镇,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务工。由于缺乏一技之长,辛苦打工得来的微薄薪资无法供张某挥霍,他便起了偷盗的念头。一日凌晨,张某伙同陈某等人乘坐小轿车窜到榜头镇李某的佛珠店,将该店后墙的砖掰开后盗走店里的各种佛珠及木材等物品,价值6000多元。
隔日凌晨,张某又伙同“小伙伴们”故伎重施,来到吴某经营的佛珠厂,从通气孔爬进去盗走该厂内的各种工艺品及木材,经仙游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证,被盗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05467元。案发后,警方追回上述物品发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