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陈恭璋 通讯员 晋交巡 仓交巡 实习生 肖常辉
关注理由
远光灯会让司机“瞬间致盲”,埋下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这不仅有试验验证,更有血淋淋的事故证明滥用远光灯的现实危害。
昨日,记者从警方拿到一段福州南江滨西大道的车祸视频。肇事小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拍下了事故全过程。视频显示,因对向行驶的车辆违规使用远光灯,一辆行驶中的小车司机看不清前方路况,撞上一横穿路面的行人,该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远光灯下的车祸》视频见海都网www.Nhaidu.com。
回放 行车记录仪拍下 远光灯下的车祸
视频中的这起车祸,发生于今年6月17日晚,在福州南江滨西大道三盛巴厘岛路段。因行车记录仪时间未调校,视频中显示的时间为“2012年2月13日”。
视频显示,起初,该车在靠近道路中间隔离线的快车道上行驶,路两边的路灯都亮着,照明条件良好。随着该车的前进,对向车道不时有打着远光灯的车辆驶过。
记录仪时间10时42分41秒,小车继续行驶在快车道,对向车道闪过几辆小车后,远远地有几辆打着刺眼远光灯的车快速靠近。
10时42分51秒至52秒,眨眼之间,小车前猛然显现一个穿短裤的男子,但此时与小车距离仅约5米。男子这时也发现了快速驶来的小车,拔腿欲跑。
但这么短的距离,小车司机已来不及反应。男子往小车右侧躲避,但还是被撞上了。
“怎么办,怎么办……”小车停了下来,视频中,车中人惊慌失措。
对向多辆车开来,发现了车祸,放慢了车速,但晃眼的远光灯依然亮着……
探因 远光灯灯光中 人、物易“蒸发”
对此次车祸,警方解释说,夜间行车,对向行驶的车辆开远光灯照射下,两车之间的人、物体在某角度下完全淹没在灯光中,很难被司机观察到,就像在灯光中“蒸发”了一样。这种现象被称为“蒸发现象”。
民警说,除了对面的远光灯会影响视线外,后方车辆开远光灯也会对前车造成很大影响。后视镜出现大面积的光晕,反射到司机的眼睛里,这个时候司机如果想要换道或转弯,他根本无法从后视镜里观察到车旁的情况,也包含行人。
今年8月,本报记者在灯光充足的普通市政道路上,做了一个简易试验,结果显示:如果对向车辆开着远光灯,那么,这边的车主只有行人出现在车前5米左右时才能看清。但以时速40公里行进的车辆,从司机发现行人,到在最短时间内踩刹车,再到完全停下,至少需要10米距离。如果是雨天,车辆制动距离更长。
□征集令
请您举报远光灯“重灾区”
连日来,陆续有福州市民反映市区有些路段,滥开远光灯现象多发。为此,本报向广大市民发出征集,欢迎市民举报远光灯集中的路段。若您发现身边或经过的某条路、某个路段,存在乱开远光灯现象,您可拨本报热线968111反映。本报将与警方一起到场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