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9版:社区/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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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瘫痪后她和老公闹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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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12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婆婆瘫痪后她和老公闹僵
老公要接母亲同住,她认为应有更好的赡养方式
 

N栏目主持 吕蕴岚

何女士今年40岁,夫妻俩都有不错的工作,儿子上初中,原本小日子过得不错。不过,这两个月,因为丈夫坚持将瘫痪的母亲接来福州同住,何女士不同意,两人吵到要离婚。周三下午,何女士打进婚姻热线诉说烦恼。

何女士和丈夫陈健(化名)都是外地人,来福州工作,结婚定居。陈健是家中长子,下面有一弟一妹,均已成家。他的母亲脾气不好,与子女和亲友闹不和,在老屋独自居住。

今年年初,婆婆与邻居发生争执被推倒摔伤,身体越来越差,最后瘫痪在床。陈健想将老妈接到福州同住,何女士提出三家轮流住,或者送老人来福州的养老院,费用分摊。陈健都不同意,他认为,自己是长子,有义务赡养老人。

何女士觉得,虽然夫妻俩收入还过得去,但现在儿子在读书,再负担婆婆的医疗费和护理费,生活压力很大。而且,如果婆婆来了,照顾婆婆的事得落在自己头上,“忙不过来”。陈健指责老婆“不孝”,何女士指责丈夫“不理智”。

何女士说,夫妻俩吵僵了,她想做个婚内财产分割,保证自己和儿子的权益,不知是否可行。

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林武:从法律上说,3个子女共同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陈健将母亲接到身边,可以要求弟妹承担部分费用。由于实际照顾责任落在妻子身上,陈健要理解妻子的难处。建议陈健召集弟妹开个家庭会议,商量出合理方案。何女士因赡养老人而要求分割婚内财产,目前法律还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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