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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改革方向 不是自由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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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12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
农村宅基地改革方向 不是自由买卖

 

N据新华社电

近日,就“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这一热点话题,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改革方向是进一步扩大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而不是指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

现状 使用上存三大“病灶”

对当前宅基地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胡存智指出一系列“病灶”,包括宅基地规划和计划落实不够,宅基地布局散乱,宅基地分配有时得不到保障;节约集约用地促进不够,粗放利用,存在一户多宅、超标占地情况;在宅基地用益物权上保障不足同时,出现超越权能问题,乱出租、违章搭盖等。宅基地退出机制不够健全,形成大量空心村、闲置地。

因此,当前要做好三方面工作:完善宅基地的取得和分配制度,使其更加合理、规范;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促进宅基地的节约集约使用,同时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建立健全宅基地退出制度,使宅基地的利用更加合理。

改革 并非为城建用地需要

宅基地转让是否意味着城里人可以购买?胡存智强调,这是方向性误解。宅基地的取得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密切关联,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才能使用这块宅基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论购买还是以其他方式使用占有农村宅基地,都是违反法律的。

胡存智指出,改革的根本出发点是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路子,不是为了解决建设用地指标,也不是为了满足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

政策 或将“先用后核销”

目前,各省全面开展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胡存智透露,国土资源部近期正在研究准备出台农村宅基地有关政策措施,考虑采用“先用后核销”办法,保证宅基地做到“应保尽保”。即在宅基地管理制度健全、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地方,根据实际需求,按申请条件和用地标准批放宅基地,在用地计划指标上先“记账”,年底汇总,上报核销已使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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