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10月14日,莆田城厢区食安办会同工商、卫生部门在对该区学校周边的餐饮店进行例行抽检时发现,莆田学院凤达学生公寓附近的一家“洪濑黑果鸡爪”店中,鸡爪存在亚硝酸盐指标不合格的问题。工商、卫生部门当场签发了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店家等待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处理。
据透露,亚硝酸盐是一种剧毒物质,同时也是一种致癌物质。目前,城厢区境内共有11家洪濑鸡爪商店,11月27日,城厢区食安办联合区工商局随机挑选了6家洪濑鸡爪店抽检,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这些抽检的产品中包括亚硝酸盐在内的3项重要指标均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