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新竹一名警员上个月乔装嫖客,前往市区一家护肤店买春,警员被带到小房间后,与郑姓女郎谈妥全套性交易是2200元(新台币,下同)。乔装嫖客的警员偷偷录下所有对话,趁着郑姓女子洗澡时,偷偷通报埋伏在外的警员进门逮人,最后警方依“社维法”罚款女子1500元。
不过郑姓女子不服,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出异议,理由是根本就没有性交易的行为,不应被罚。法官调查后发现,郑姓女子虽然被录音,但她被警方逮捕前,的确没有与乔装嫖客的警员发生性行为,法官最后裁定郑姓女子免罚。警方强调尊重法官的判决,但基层警员则抱怨,录音搜证齐全都难以定罪,真的是难为警察。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