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30岁的陈某是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人。今年3月以来,陈某在黄先生家的新房工地上做泥瓦工。陈某发现黄先生给工人发工资前,会将工资提前从银行取回存放在旧房中。由于手头紧,陈某打起了这些钱的主意。
今年8月7日傍晚,黄先生家的新房封顶办酒席宴客,旧房子中并未留人照看。当夜,陈某来到黄先生家的旧房二楼房间,盗走现金15800元及一张面值500元的超市购物卡,随后逃离现场。陈某在偷窃过程中,不慎将自己的手机落在了现场,因而被人发现。9月份,陈某主动向月塘派出所投案,陈某家人随后替其退还给黄先生16300元。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法院获悉,泥瓦工陈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