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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晨微博收费案
结果:媒体侵权 姚申请强执
 

N法晚

本报讯 今年劳动报社报道姚晨的微博“明码标价”败诉后,因未能按时履行判决,又被姚晨申请了强制执行。昨日,北京朝阳法院通报,该执行案已被正式受理。

姚晨诉称,2013年3月20日,《劳动报》刊登标题为《微博“明码标价”产业链浮出水面》的新闻报道,该报道中记者未经调查核实,以第三方名义捏造虚假内容,发布“像姚晨这样千万级粉丝的大咖,单独发一条软文价格2万元,转发一条几千元”的不实言论。

今年4月,北京朝阳法院受理了该起名誉权纠纷案。经审理,北京朝阳法院认定,劳动报社侵犯了姚晨的名誉权。最终法院依法判令劳动报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删除《劳动报》网络版上题为《微博“明码标价”产业链浮出水面》的文章;在《劳动报》上刊登声明向原告姚晨致歉,所刊声明需于刊登前送交法院审核。

此后,劳动报社提出上诉。案件二审期间劳动报社又撤回了上诉,但此后却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规定的相关义务。目前,该执行案件正在北京朝阳法院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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