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观众好:
我是曾经备受观众喜爱,最近却陷入舆论漩涡的灰太狼,如今很多人视我为“毒狼”。
事情的经过,想必大家有所耳闻:“4月6日,因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动画片暴力情节,江苏两个孩子被同伴绑树上点火烧成重伤。日前,法院一审判处制作公司承担原告被烧伤孩子损失的15%,赔偿39000多元。”(12月18日央广网)
对于因为我的“恶行”而造成的恶劣影响,我自知难逃罪责,深感悔恨。同时,我想说的是,我不想做一只“替罪狼”。下面,是我的冤屈理由。
我变成“毒狼”,是因为没有束缚我的笼子。我承认,我在剧中烧杀抢掠,几乎无恶不作。这其中有编剧、导演、制作公司的责任,但是,决定性因素却是我们的影视管理制度。试想,假如有严格的影视分级制度,有严格的暴力镜头容忍制度,并且这些制度能够被严格执行的话,我灰太狼能够如此飞扬跋扈吗?
我变成“毒狼”,是因为我是只“独狼”。近几年来,我们对国外动画片实行“禁播令”,国外优秀动漫作品无法在黄金时间播出。表面上,这似乎保护了国产动画,却导致我们缺乏与舶来动画作品的良性竞争,国产动画片质量、创造力日渐“退化”。在“供不应求”的形势下,我的制作人“灰太狼才尽”,整天胡编乱造。
我变成“毒狼”,学校、家庭教育也难辞其咎,在个人安全教育方面几乎是个盲点。如果教育不得当,一切因素都可能变成罪恶的导火索。
(姜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