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王光前 付严
本报讯 今年11月28日,福州市民吴女士收到某运营商客服电话,通知其名下的手机卡已欠费650.33元,让其尽快缴清欠费、办理销号手续,否则将会影响信用记录。吴女士便通过网上支付功能,向该号码充值了650.33元,事后竟得知该号码已经被运营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而这笔钱并没有成功还款,而是给现机主账户充话费,还需要她到营业厅再次还款。
吴女士介绍,原手机号所欠的650.33元话费,就是今年2月之前产生的。之前她以为随时缴清即可。12月初,她接到通讯商催缴电话,才意识到事情严重,这才匆忙充值了话费。岂料,号码已易主。事后,她联系了现机主,对方不肯退还话费。再联系通讯商,又得知,这笔钱不经过现机主同意,也无法转变为还款。
运营商客服人员告诉记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暂停服务60日,用户仍未补交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可以依法转租。
而客服人员在与她联系时,已告知还欠费款需要其本人携带身份证,到营业厅办理补缴和销户手续,此后又多次致电沟通此事。而吴女士因为工作较忙,一直没有时间到营业厅处理。由于网络支付比较便捷,吴女士便自行采取了这个方式,而系统自动默认成“充值”而非“还款”,这是不可逆转的。
记者询问,是否能将这笔钱转变还款所用?客服表示,吴女士要先提供现户主同意调账的录音或其他材料,营业厅才有权力调账。而与现机主协调时,其均称很忙、没有办法核实,通讯商也无权利调整。
□提醒
手机号停用应及时注销
工商部门表示,目前我国已实行手机号码实名制,部分用户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将号码注销,产生了大量纠纷,甚至产生巨额违约金。而通讯公司有时又单方面将自动手机账户停机或转租,原机主不知情,又不了解正常缴费还款程序,才会造成吴女士这种“乌龙”事件。
如果手机卡停用,应及时缴清所欠的费用,及时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