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国家卫计委19日公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明确了院前医疗急救“五不准”: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个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120”呼叫号码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不得将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除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办法》将于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食安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采取措施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全力保障元旦、春节“两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以及其他制度标准规范;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行业综合治理等六项举措。
以上均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