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陈恭璋 本报记者 陈锟 毛朝青 文/图 通讯员 仓交巡
本报讯 “画面非常让人震惊!”昨日,CCTV“新闻30分”推出“马路杀手:滥用远光灯”专题,节目中引用了本报12日独家披露的“远光灯前‘蒸发’行人被撞亡”的视频,面对惨祸,央视主持人如此评价。该节目在昨晚央视“晚间新闻”中继续播出。
此前,在本报积极推动下,福州警方联合本报,在福州市区全面查处滥用远光灯,查获一起,就处以罚款100元、扣1分。
在网络上,该视频也引起多个拥有千万粉丝的知名微博如“@人民日报”、“@陈里”的关注和转发,相关微博转发量超过两万次,众网友共同呼吁“合理使用远光灯”。
昨晚11点,福州警方联合本报再次上路查处远光灯,在近一个小时里,共有17名司机因滥用远光灯被罚。具体查处情况详见本报明日报道。
夜间交通事故 三四成与远光灯有关
昨日中午,央视“新闻30分”推出“马路杀手:滥用远光灯”专题,在“滥用远光灯致司机突盲引悲剧”部分,引用了本报“严查远光灯”系列报道中,12月12日刊发的《远光灯前“蒸发”行人被撞亡》独家披露的一段涉及远光灯的致死车祸视频。
视频中的这起事故发生于今年6月17日晚,福州南江滨西大道三盛巴厘岛路段,因对向车道车辆打着晃眼的远光灯,影响一辆小车司机的视线,司机看不到车前方有个行人。直到小车距离行人仅数米时,行人才“现身”,悲剧因此发生。
央视主持人说,滥用远光灯,非常容易影响周围车辆、行人的视线。但有些车主往往忽视这些,为了自己能看得更清楚些,不管别人尤其是来车的利益和感受,滥用远光灯,“给城市交通安全带来非常大的问题”。
央视介绍,根据公安部统计数据,2011年,我国发生在夜间的交通事故中,与滥用远光灯有关的就占到30%到40%。
大V呼吁“合理使用远光灯”
在网络上,这个视频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其中包含多个拥有千万粉丝的微博大V。
《人民日报》法人微博“@人民日报”发了一条题为“请不要滥用远光灯!”的微博,还制作了这段视频中事故发生过程的动态图。该微博提议“合理使用远光灯,从我做起”。从昨日中午开始至昨晚9点,该微博已被转发6120次。
“@人民日报”还介绍了多个使用远光灯的注意事项,比如,夜间放慢车速比开启远光灯更有助于安全;如照明条件良好,勿使用远光灯;大雾天气禁用远光灯;SUV车身较高,应调低大灯角度。
拥有1642万粉丝的微博名人“@陈里”也发了一条该视频的微博,同时还链接一条倡议“对面来车不开大灯……”内容的公益微博。昨日,半天时间里,该微博被转发400多次。
同样拥有千万粉丝、认证为“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的“@央视新闻”也于昨日发了一条“请不要滥用远光灯!”的微博,转发量达15000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