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22日晚,天 津环保部门发布预警,提示22—25日天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23日零时起实施尾号限行。几小时后,交管部门又宣布限行不执行,“通知晚了,执行不了,不限。”(12月23日新华网)
@人民日报:环保局晚间发污染预警,通知第二天尾号限行,搞得公众措手不及;交管局通知暂不执行,让人更摸不着头脑。公共政策,临时突袭本已不妥;政策发布,各说各话,实在影响权威公信。是少了沟通,还是缺乏经验,此番夕令夕改的自摆乌龙,实在值得总结改进。
观点1 部门先把自己搞乱了
短短数小时之内,上演了一出“乌龙限号”的闹剧。部门遭遇如此尴尬,皆因令出多门,致使市民无所适从,亦凸显天津市政府部门内部协调能力欠缺,应急预案不仅没有发挥效力,反而先把自己搞乱了。
显然,从应急预案的执行力角度看,需要明确一个政令主导部门,其它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听从其协调,方能确保应急预案畅通无阻。(江德斌)
观点2 “以权力方便为中心”
当部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同,行为方式上便会截然相反。虽然限行的目的是为了共同应对极端天气,若是“以公众利益为中心”,就会考虑到连夜通知给市民带来的不便,更会顾忌到此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反之,若是“以权力方便为中心”,则不会顾及公众的感受,以及行为所带来的影响和后果,更不会考虑到行为方式的合理性,“乌龙事件”就无以幸免。
“乌龙限号”并不是孤立的存在,规范和约束权力行为,要加强行政运行调整和机构改革,还得转变行为取向,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唐伟)
观点3 两职能部门在“怄气”
汽车是否限行,职权在地方政府和交警部门,只有地方政府和交警部门有权发布和执行,环保部门无权执行。环保部门越权行事,估计让强权的交警部门接受不了。
另一方面,交警部门掌握着全市车主、驾驶员的信息,并有自己的短信群发系统,只要交警部门在夜间和清晨各发一次大气污染预警信息和限行尾号通知,就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消除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而要做到一点,应该是环保部门事先与交警部门沟通,请交警部门依法发布。交警部门对环保部门的限行通知不屑一顾,是“怄气”。这暴露出了大气污染防治体制的“九龙治水”格局,反映出职能部门存在严重的衙门病,只顾本部门利益,只从本部门考虑,无视其他部门,不与其他部门合作,各地必须尽快建立和真正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何勇)